關于做好湖南科技大學瀟湘學院2024年教學建設與管理考評工作的通知
時間:2024-12-11 11:34:00
關于做好湖南科技大學瀟湘學院2024年度
教學建設與管理考評工作的通知
為進一步提升教學管理質量與人才培養(yǎng)水平,充分發(fā)揮各教學單位在教學建設與管理工作中的積極性與能動性,鼓勵和表彰先進單位,根據(jù)《湖南科技大學瀟湘學院課堂教學及教學管理獎勵辦法》(院政發(fā)[2019]16號)文件精神,經(jīng)研究,決定開展2024年度各教學系、公共課教學單位(以下均稱為教學單位)教學建設與管理考評工作,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組織機構
(一)考評領導小組
教學建設與管理考評工作領導小組組成如下:
組 長:周智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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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組長:余偉健 |
禹旭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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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 員:周智華 |
余偉健 |
周險峰 |
禹旭才 |
廖雙紅 |
余蓉暉 |
王 欣 |
鄧淇中 |
蔣耀輝 |
陳 述 |
葉 軍 |
郭迎福 |
李建生 |
歐青立 |
吳伶錫 |
賀春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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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(lián)絡員:胡 華 |
譚載花 |
(二)考評小組
教學建設與管理考評工作小組全體成員包括考評領導小組成員、學校督導團成員和相關職能部門領導。
二、考評時間
1.教學單位自評時間:12月2日-12月15日
2.專家組考評時間:12月16日(星期一)14:30-17:30
3.教學單位集中匯報時間:12月17日(星期二)8:30-11:30
4.教學單位集中匯報地點:立德樓211會議室
三、考評對象
1.有瀟湘學院學生的11個教學系:土木工程系、機電工程系、信息與電氣工程系、計算機科學與工程系、建筑與藝術設計系、人文系、外國語系、商學系、藝術系、法學與公共管理系、體育系。
2.無瀟湘學院學生但承擔了公共理論課的3個教學單位:數(shù)學與計算科學系、物理與電子科學系、馬克思主義系。
四、考評內容和考評結果計算辦法
(一)考評內容
考評內容主要包括專家組考評與會議考評兩大方面。具體按《湖南科技大學瀟湘學院教學建設與管理考評及獎勵辦法》(院政發(fā)[2014]14號)考評指標(一)和考評指標(二)執(zhí)行(見附件1和附件2)。
(二)考評結果計算辦法
1.采取專家組考評與會議集中考評相結合的方式。測評總分為100分,其中專家組考評分占40%,會議考評分占60%。
2.專家組考評分或會議集中考評分排在后20%以內者,不能入選“教學建設與管理先進單位”。
3.根據(jù)測評總分統(tǒng)計結果從高到低依次排序。其中教學系排名前四、公共理論課教學單位排名第一的教學單位,擬確定為“教學建設與管理先進單位”,由學院領導小組審定并上報院董事會。
五、考評方式
(一)教學單位總結、歸檔與自評
1.各教學單位按照《湖南科技大學瀟湘學院教學建設與管理考評及獎勵辦法》中的考評指標(一)自主評分,并準備一年來的相關支撐材料,規(guī)范相關檔案材料。
2.各教學單位按照《湖南科技大學瀟湘學院教學建設與管理考評及獎勵辦法》中的考評指標(二),全面總結一年來的教學建設與管理工作,并寫好自評報告。
(二)集中考核
1.專家考評組成員認真核查相關材料,對照《湖南科技大學瀟湘學院教學建設與管理考評及獎勵辦法》中的考評指標(一)進行考評。
2.會議考評組成員聽取匯報。參評教學單位準備8分鐘以內的匯報材料(含PPT),由各單位分管教學工作的領導進行總結與匯報。會議考評組成員通過查閱相關材料、聽取匯報等,對照《湖南科技大學瀟湘學院教學建設與管理考評及獎勵辦法》中的考評指標(二)進行現(xiàn)場評分。
(三)考評獎勵
評選“教學建設與管理先進單位”,按照《湖南科技大學瀟湘學院課堂教學及教學管理獎勵辦法》(院政發(fā)[ 2019]16號)文件有關規(guī)定予以獎勵。
六、工作安排與要求
1.請各單位于12月16日(周一)上午11點前,將年度教學建設與管理工作自評報告(2份)、教學建設與管理考評表(2份)、相關支撐材料(1份),送瀟湘學院教務辦公室(地點:立德樓B211;聯(lián)系電話58290584)。
2.自評報告電子文檔發(fā)送至593319769@qq.com。
3.12月16日(周一)上午,各教學單位派一名老師到瀟湘學院辦公室抽取集中匯報順序號。
附件1:考評指標(一)
附件2:考評指標(二)
附件3:瀟湘學院KPI指標
教務部
2024年12月11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