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做好瀟湘學院2019-2020學年度第一學期期中考試工作的通知
時間:2019-10-15 16:10:00
教務部〔2019〕91號
各教學系、各學生班級:
2019-2020學年第一學期期中考試定于2019年11月19日-12月3日(第12周星期二至第14周星期二)進行。為圓滿完成本次期中考試工作,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組織領導
1.學校成立考試工作領導小組,統(tǒng)一領導、組織全校考試工作的開展,全程監(jiān)督學校考試工作的實施過程。領導小組成員如下:
組 長:胡石其
副組長:周智華 禹旭才
成 員:尹風雨 謝獻忠 夏 莉 張志兵 余蓉暉
2.各系成立考試工作小組,由系主任、教學系副主任、學生工作副書記、教務辦主任、學工辦主任組成,負責處理本系期中考試的各項工作。
二、考核課程及組考方式
在第12周以前(含第12周)結(jié)束,且由各開課單位負責組織的初修考核課程統(tǒng)一在期中組織考試。個別課程因特殊原因不能安排在考試周進行,需另選時間的,必須由開課系書面申請,經(jīng)系、教務部審批同意方可實施。
三、緩考申請及審批
1、初修考核期間學生原則上不得請假,確有特殊情況不能應考者,可以申請緩考。各系對緩考申請應從嚴控制,考核期間一般不批事假。
2、學生申請緩考,須登錄瀟湘學院教務管理信息系統(tǒng)點擊“學生專區(qū)”,然后點擊“學籍成績”再點擊“緩考申請”選擇本學期“期終成績錄入”,點擊“查詢”進入緩考申請課程列表,選擇要申請緩考的課程,點擊“申請”,在彈出的對話框中寫明申請緩考的原因,點擊“提交”后再點擊“送審”,并及時將相關證明材料提交給瀟湘學院教務辦,由瀟湘學院教務辦和分管教學副院長審核通過后,方準予緩考。否則,不參加考核以曠考論處。
四、組考要求
1.考試組考工作按《湖南科技大學瀟湘學院課程考核管理辦法》(院政發(fā)﹝2017﹞18號)進行,各系要切實加強考風考紀建設,杜絕考試違規(guī)違紀行為。
2.試卷要嚴格按照教務部考試中心的命題要求制卷,于10月28日(第9周星期一)前由開課單位教務辦放入貼好試卷袋條碼的試卷袋中,統(tǒng)一送教務部考試中心印制。送試卷時請從教務管理信息系統(tǒng)導出交卷領卷表,填好后與試卷一并送考試中心。
3.各教學系須在第11周召開學生大會,組織全體學生學習《湖南科技大學瀟湘學院課程考核管理辦法》(院政發(fā)﹝2017﹞18號)、《湖南科技大學瀟湘學院學生違紀處理辦法》(院政發(fā)﹝2017﹞12號)等相關規(guī)章制度, 認真開展學生的誠信應考教育,杜絕考試違規(guī)違紀行為,并切實做好學風建設和考風建設中各個主體責任的落實工作。
4.各教學系要嚴格遴選監(jiān)考教師,工勤人員、家屬和臨時工等不具備監(jiān)考教師資格或不認真履行監(jiān)考教師職責的人員不得聘為監(jiān)考教師。在考前召集會議向監(jiān)考教師宣講有關課程考核的文件,要求熟悉工作流程、考場紀律、明確各自職責。
5.教師監(jiān)考過程中應嚴格履行監(jiān)考職責,為考生創(chuàng)造一個公平、公正的考試環(huán)境。凡未按制度嚴格履行監(jiān)考職責的,按相關規(guī)定嚴肅處理。
6.各系專業(yè)課程的期中考試安排表(含考查課程、開卷考試課程)紙質(zhì)文檔和電子文檔各一份于10月28日(第9周星期一)之前交考試中心。
7.各學院于11月6日(第10周星期三)前在教務管理信息系統(tǒng)安排好巡視人員。巡視員巡視后要填寫好《湖南科技大學瀟湘學院課程考試巡視記錄表》,于巡視當天交系教務辦公室。
8.監(jiān)考人員、考務人員、巡視人員由教務部統(tǒng)籌部署,各開課單位具體安排實施。安排表紙質(zhì)文檔和電子文檔各一份于11月12日(第11周星期二)前報考試中心。
9.學院教務管理信息發(fā)布的唯一官方系統(tǒng)是湖南科技大學瀟湘學院教務管理信息系統(tǒng)(網(wǎng)址http://xxjw.hnust.edu.cn:8080/xxjw/),11月4日(第10周星期一)開始學生可登錄該系統(tǒng)查詢期中考試安排。各系要做好組考及考試的通知工作。
10.考試期間,學校對所有考場全程進行視頻監(jiān)控,教務部也將隨時對考試情況進行通報。對于考試過程中出現(xiàn)的差錯或事故,將依照有關規(guī)定追究相關單位或個人責任,給予嚴肅處理。
教務部
2019年10月15日
